43.依票據法規定,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相關金額及費用,下列何者不在請求之範圍?
(A)匯票所載之票面金額
(B)未付款造成之損害及違約金
(C)作成拒絕證書與通知及其他必要費用
(D)自到期日起有約定利率者,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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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 B(2001), C(356), D(224), E(0) #638009

詳解 (共 2 筆)

#1350885

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要求左列金額:

一、被拒絕承兌或付款之匯票金額,如有約定利息者,其利息。

二、自到期日起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之利息。

三、作成拒絕證書與通知及其他必要費用。

於到期日前付款者,自付款日至到期日前之利息,應由匯票金額內扣除。

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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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643
票法97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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