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一)-全類組: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118543
年份:112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43.依郵政法規定,危害郵政核心資通系統(下稱系統),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者為何?
(A)製作專供犯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危害系統之罪者
(B)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者
(C)犯第 35-1 條及第 35-2 條各項之罪並致損及金融市場穩定者
(D)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系統者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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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條題,自己要背熟喔第 35-1 條 ...
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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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35-1,意圖危害國家者加重本刑,...
未解鎖
依郵政法規定,危害郵政核心資通系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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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郵政法 EN 修正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