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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年新北市國中聯招公民專業科目#16628 |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年新北市國中聯招公民專業科目#16628

年份:103年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43. 我國的審判制度係採「三級三審制」,其所以設審級制度是予當事人上訴機會,以 便上級法院矯正下級法院的錯誤裁判。依現行法律的規定,我國的法院,依序分為 哪三級?(甲)行政法院 (乙)憲法法庭 (丙)最高法院 (丁)地方法院 (戊)軍 事法庭 (己)高等法院
(A)甲乙丙
(B)甲戊己
(C)丙丁己
(D)乙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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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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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題目不是問依序@@? 好像沒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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