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安全管理手冊、警察勤務條例及警械使用條例
>
111年 - 111年度駐衛警察甄試專業科目:行政院安全 管理手冊、警察勤務條例及警械使用條例#108744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年度駐衛警察甄試專業科目:行政院安全 管理手冊、警察勤務條例及警械使用條例#108744 |
科目:
安全管理手冊、警察勤務條例及警械使用條例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年度駐衛警察甄試專業科目:行政院安全 管理手冊、警察勤務條例及警械使用條例#108744
年份:
111年
科目:
安全管理手冊、警察勤務條例及警械使用條例
43. 警察勤務條例第16條規定,勤區查察時間,得斟酌勞逸情形每日幾小時?
(A)0小時至2小時
(B)0小時至4小時
(C)2小時至4小時
(D)2小時至6小時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