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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其狀態為何?
(A)視同尚未解散
(B)視同休會
(C)依總統解散命令內容定之
(D)由司法院大法官依具體情況判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genlan 高一下 (2015/06/11)
因為解散後就表示原班人馬已不能繼續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吃貨鯰魚(地特四等社行探花 研一下 (2020/09/15)

舊的去了,新的不來,當然只能先暫停。

3F
csr830504 大一下 (2024/04/28)
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   中華民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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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