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法 第13條
藥師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藥師法施行細則第5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有關機關,指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等機關。
4 藥師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下列那一項不屬於藥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