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醫師法規定未取得醫師執業執照不得執行醫師業務。但在被查獲前已執行業務而收取費用,其確有所得者,依稅法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故其收入屬所得,應課稅。
補充說明
不法所得類別
1.娼妓所得:不予課稅
2:密醫所得:應予課稅
12 密醫執行業務之收入,若尚未經宣告沒收或沒入者,是否應予課稅,以下之敘述,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