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條考的是地制法第25條:
自治法規,包含自治條例(第26條)與自治規則(第27條)
1.地方行政機關,可以獨立做成自治規則(第27條),規定地方的公共事務,並使其生效(完成法律上的效力)
2.地方立法機關制定不需要核定的地方自治條例,亦對地方的公共事務有產生效果(地制法第26條)
綜合起來就是地制法第25條,在不需要核定的狀況下
地方自治團體有"立法自主權"
2 依我國地方制度法規定,除須上級政府核定事項外,地方行政首長與地方立法機關係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