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應由醫師診斷的身心障礙類別,下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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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Annie 大三上 (2020/02/26)
第 14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三款所稱其他障礙,指在學習與生活有顯著困難,且其障 礙類別無法歸類於第三條至第十三條類別者。 前項所定其他障礙,其鑑定應由醫師診斷並開具證明。 第 7 條本法第三條第五款所稱肢體障礙,指上肢、下肢或軀幹之機能有部分或全 部障礙,致影響參與學習活動者。 前項所定肢體障礙,應由專科醫師診斷;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 一、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 二、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第 7-1 條本法第三條第六款所稱腦性麻痺,指腦部發育中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 之腦部損傷而顯現出動作及姿勢發展有問題,或伴隨感覺、知覺、認知、 溝通、學習、記憶及注意力等神經心理障礙,致在活動及生活上有顯著困 難者。 ...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