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積極效果:法律優位原則,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B)消極效果:法律保留原則,沒有法律授權下,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公共機構「不得越權原則」。
(C)行政限制:限制所屬公務人員之借調及兼職,以期專任專責(D)羈束裁量:立法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範圍、方法、手段等條件作出嚴格規定,行政機關採取時基本沒有選擇餘地的,是羈束性行政行為
行政官署於權限內所為行為,若未經有效之撤銷或廢止,其行為不因人員之更動、機構之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