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條
前條之成本,得按存貨之種類或性質,採用個別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
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計算之。
其屬按月結算其成本者,得按月加權平均計算存貨價值。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同一種類或性質之存貨不得採用不同估價方法。
437.( ) 存貨估價方法中,何者不適用成本與時價孰低法之規定? (A)個別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