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監造計畫內之適用對象為(A)廠商、材料供應商、設備製造商及協力或分包廠商等(B)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廠商、材料供應商、設備製造商及協力或分包廠商等 (C)監造單位、廠商、材料供應商、設備製造商及協力或分包廠商等 (D)主辦機關、廠商、材料供應商、設備製造商及協力或分包廠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