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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37. 甲(住所在桃園)、乙(住所在新竹縣)、丙(住所在苗栗縣)三人,在臺中市對丁(住所在苗栗縣)共同 實施侵權行為,丁以甲、乙、丙三人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對此訴訟,何法院有管轄權?
(A)僅臺中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B)僅苗栗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C)桃園、新竹及苗栗三個地方法院均有管轄權
(D)桃園、新竹、苗栗及臺中四個地方法院均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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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duke_tea8 高三下 (2018/03/19)
原則上根據民事訴訟法§1:「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 桃園、新竹、苗栗分別為被告住所地。        又根據§22:「同一訴訟,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原告得任向其中一法院起訴。」       → 桃園、新竹、苗栗皆有管轄權。而題目為侵權行為,故亦適用.....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37. 甲(住所在桃園)、乙(住所在新竹縣)、丙(住所在苗栗縣)三人,在臺中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