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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化粧品廣告管理,何者敘述正確?
(A) 廣告刊播事後申請
(B) 廣告刊播事後申請審查
(C) 廣告刊播之事前核准
(D) 廣告刊播前向當地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腦洞爆炸 大四下 (2020/05/05)

法律已更改,化妝品之廣告不需要事前申請了。

只要事後留資料備查。


法規名稱: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EN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5 月 02 日


化粧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之情事。
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接受委託刊播化粧品廣告之傳播業者,
應自刊播之日起六個月內,保存委
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商號、法人或
團體之設立登記文件號碼、住居所或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
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一項虛偽、誇大與第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
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0 化粧品廣告管理,何者敘述正確? (A)廣告刊播事後申請 (B)廣告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