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就強盜並當場殺人之強盜部分起訴,其後又將已起訴之強盜部分撤回,法院應如何處理?
(A) 無庸為任何裁判(B)就強盜殺人之事實審判之(C)為不受理判決(D)就強盜之事實審判之
刑訴267條(公訴不可分原則=起訴不可分原則):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非字第394號...
第267條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起訴不可分原則或審判不可分原則
20 甲涉嫌在強制性交乙過程中過失導致乙死亡,檢察官雖僅對強制性交部分起訴,但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