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期貨交易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證券商若曾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解除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職務處分者,至少必須滿多少時間以上,才能申請兼營期貨業務?
(A)三個月
(B)半年
(C)一年
(D)二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Ana 國一下 (2021/11/26)
期貨商設置標準第24條 第三款三、最近半...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F
kaohsien9 大一下 (2020/09/11)
第 24 條 本國證券商申請兼營期貨業★,...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證券商若曾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解除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職務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