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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研究(包括民事特別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下列關於合意管轄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針對任何訴訟案件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
(B)當事人對於是否有合意管轄之約定發生爭執時,得請求法院通知證人到庭作證
(C)案件繫屬於第二審時,當事人仍得合意定管轄法院
(D)小額案件之當事人若兩造皆為商人時,得於契約中合意定第一審之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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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凱特 國二上 (2015/04/16)
民事訴訟法 § 436 之 9

小額事件當事人之一造為法人或商人者,於其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約定債務履行地或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時,不適用第十二條或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但兩造均為法人或商人者,不在此限。
2F
Zoë tee 高二上 (2016/07/25)
合意管轄的證明方式只能用文書不需要用人證

44 下列關於合意管轄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針對任何訴訟案件合意定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