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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依據教師法規定,下列有關教師申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中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二分之一
(B)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分學校及中央二級
(C)教師申訴之程序分申訴及再申訴二級
(D)教師不願申訴或不服申訴、再申訴決定者,不得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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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Po-Feng 國三上 (2014/04/09)
教師法第29條教師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者,得向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及教育學者,且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三分之二,但有關委員本校之申訴案件,於調查及訴訟期間,該委員應予迴避;其組織及評議準則由教育部定之。教師法第30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看完整詳解
2F
曾婉臻 小四上 (2016/04/07)
教師申訴評審委員會: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三分之二
教師評審委員會: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二分之一
3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08/29)

教師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

(A)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中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二分之一
第 43 條 第一項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由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該地區教師組織代表,及組成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主管機關或學校代表擔任之;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

(B) 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分學校及中央二級
(C) 教師申訴之程序分申訴及再申訴二級→○
第 44 條 第一項
教師申訴之程序分為申訴及再申訴二級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二級。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二級。但中央主管機關所屬學校為中央一級,其提起之申訴,以再申訴論。

(D) 教師不願申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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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依據教師法規定,下列有關教師申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教師申訴評議委..-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