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
第9條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44 依特殊教育法第 9 條之規定,下列有關地方政府編列特殊教育預算之敘述,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