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03條之1第一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所謂「家庭生活費用」,是指以夫妻為主體的家庭,其為維持通常社會生活所必要的費用,而內容則包括日常之食衣住行費用、未成年子女之養育費、教育費、醫療費、娛樂費、交際費等費用。
44 有關家庭生活費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由處分金依規定即為家庭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