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違反此項規定者,行為人應給予何種處罰?
(A)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B)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C)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D)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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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1), B(127), C(84), D(189), E(0) #2108446

詳解 (共 3 筆)

#4553302

公司法第19條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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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38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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