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請問下列有關尿液檢驗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各檢驗機關(構)發現未經列管之新興毒品,應通報法務部
(B)新興影響精神物質是指新合成的影響精神物質
(C)犯罪嫌疑人的尿液檢體應於 15 日內送交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關(構)辦理
(D)犯罪嫌疑人的尿液檢體之銷毀作業,應由政風室派員會同辦理,並做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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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17), B(321), C(558), D(92), E(0) #1809328

詳解 (共 7 筆)

#3382102

尿液檢體應於日內送交行政院衛福部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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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 二 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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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各檢驗機關(構)發現未經列管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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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9589
(A)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9-3條
各檢驗機關(構)應將每月毒品檢測結果資料,於次月十日前,依規定格式彙送行政院衛生署備查。
【各檢驗機關(構)發現未經列管之新興毒品,應通報法務部】,並通知行政院衛生署。
第一項格式由行政院衛生署另定之。

(C) 新竹市警察局執行毒品犯罪嫌疑人尿液採驗暨銷毀作業規定第15條
==>尿液檢體應於【七日】內送交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關(構)辦理。

(D) 新竹市警察局執行毒品犯罪嫌疑人尿液採驗暨銷毀作業規定第21條
==>檢驗機關(構)辦理代銷毀作業,應經【各單位督察科(組)派員會同辦理】,確實清點與確認得銷毀之

(B) 新興影響精神物質是指新合成的影響精神物質(下面的摩友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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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毒品的概念與定義

新興毒品這個名詞於2005年首次出現在歐盟(European Union),於2013年聯合國毒品及犯罪辦公室定義新興毒品為:
一種或是數種混合型的物質,它們非屬聯合國1961年及1971年麻醉藥品(narcotic drug)和精神作用物質(psychotropic substances)管制公約中的物質,並且會造成公共衛生的威脅。

所謂新興毒品並非「新發明」(newly invented)而是「新的不當使用」(newly misused),其出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避法律對於毒品的管制,可溯源於1980 至1990年代的合成毒品(designer drugs),其特性是將原毒品的化學結構式做微幅改變,藉以規避管制,但其藥理作用和原毒品類似。

而1990-2000年代則出現了合法興奮劑(legal highs),這類毒品強調是經由新合成、僅限於科學研究(scientific research)的化學物質或由植物萃取(herbal highs)而來,和管制毒品的結構式不同,故強調其「合法性」,且常經由網路重新標示及包裝後販售,極易吸引年輕族群初次使用。自2000年起,進入了以新興毒品為主流的年代。

依聯合國毒品及犯罪辦公室與歐洲毒品及毒品成癮監測中心(EMCDDA)的分類,常見的新興毒品包括:合成大麻(synthetic cannabinoids)、合成卡西酮(synthetic cathinones)、苯乙胺(phenethylamines)、乙二烯二胺(piperazines)、愷他命(ketamine,俗稱K 他命)、色胺酸(tryptamines)、及以植物為基底(plant- based)的新興毒品等七大類。

資料來源:https://deptcrc.cc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207&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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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271

44 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請問下列有關尿液檢驗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各檢驗機關(構)發現未經列管之新興毒品,應通報法務部 (B)新興影響精神物質是指新合成的影響精神物質➡️一種或數種的混合型物質 (C)犯罪嫌疑人的尿液檢體應於 15 日➡️7日內送交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關(構)辦理 (D)犯罪嫌疑人的尿液檢體之銷毀作業,應由政風室➡️督察單位派員會同辦理,並做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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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388513
未解鎖
(B)所謂新興毒品並非「新發明」(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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