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
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民法物權編#8816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民法物權編#88168 |
科目:
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民法物權編#88168
年份:
108年
科目:
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44.依民法規定,有關質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動產移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力
(B)給付義務人因重大過失向出質人為給付者,對於質權人發生給付之效力
(C)為質權標的物之權利,出質人得不經質權人之同意,以法律行為使其消滅或變更
(D)質權人非經出質人之同意,原則上不得使用或出租其質物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lisa
B1 · 2020/09/04
推薦的詳解#4253451
未解鎖
第 885 條 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
(共 3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