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寄件人申請撤回國內快捷郵件時,如郵件尚在原寄局,相關撤回費及已付之資費如何處
理?
(A)應付撤回費,其已付之資費全數退還
(B)應付撤回費,其已付之資費扣除國內包裹資費百分之五十後退還餘額
(C)免付撤回費,其已付之資費全數退還
(D)免付撤回費,其已付之資費扣除國內包裹資費百分之五十後退還餘額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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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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