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依高級中學教育法第35條之規定,下列有關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阿摩線上測驗
1F m, 大一上 (2017/01/20)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5 條 為發展多元智能、培育創新人才,高級中等學校應採多元入學方式辦理招生。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前項免試入學,一百零三學年度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並逐年提升,至一百零八學年度,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免試入學總名額,包括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直升之名額;其直升名額規定如下: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