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屬製造業特定製程產業及新增高科技投資案,其提高..-阿摩線上測驗
1F Beryl Chen 小一下 (2016/07/12)
就業安定費繳交數額表: 1.一般製造業及傳產:2000/人 2.高科技製造業:2400/人 3.一般營造業/漁工:1900/人 4.重大工程營造工:舊案2000/人 新案3000/人(以95.5.16分界) 5.家庭監護工(低收入戶):600/人 6.家庭監護工:(中低收入戶)1200/人 7.家庭監護工(一班):2000/人 8.養護機構監護工:2000/人 9.家庭幫傭:本國雇主5000/人,外國雇主10000/人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製造工作,申請招募人數與所聘僱外國人總人數的比率,得依下列情形予以提高,(合計不能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兩個月之前一年,雇用員工平均人數的40%): 提高比率至5%者,雇主聘僱外國人每人每月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3000元 提高比率至5%~10%者,雇主聘僱外國人每人每月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5000元 提高比率超過10%~15者,雇主聘僱外國人每人每月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7000元 所以,2400+3000=5400 |
2F Gavin老師 國三上 (2016/12/2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02年5月8日 勞職管字第1020506843號 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並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施行。 附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主任委員 潘世偉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工作類別及分類 雇主聘僱外國人 海洋漁撈工作
一千九百元(每日六十三元) 家庭幫傭工作 由本國人申請 五千元(每日一百六十七元) 由外國人申請 一萬元(每日三百三十三元) 製... 查看完整內容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