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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4. 依審計法規定,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撥補,應依法定程序辦理,其未依規定者,審計機關應 如何處理?
(A)剔除繳庫
(B)修正之
(C)糾正之
(D)通知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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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賴品蓁 大三上 (2018/10/25)

審計法52

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撥補,應依法定程序辦理,其不依規定者,審計機關應修正之

2F
小新小新 大二下 (2019/10/21)

審計法第35條

各機關已核定之分配預算,連同施政計畫及其實施計畫,應依限送審計機
關;變更時亦同。
前項分配預算,如與法定預算或有關法令不符者,應糾正之。


審計法第52條

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撥補,應依法定程序辦理;其不依規定者,審計機關
應修正之。


審計法第77條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款項或不當事項,如經查明覆議
或再審查,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審酌其情節,免除各該負責人員一部或
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或予以糾正
之處置:
 一 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之情事,經查明屬實者。
 二 支出之結果,經查確實獲得相當價值之財物,或顯然可計算之利益
   者。

44. 依審計法規定,公有營業及事業盈虧撥補,應依法定程序辦理,其未依規定者,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