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小霏蒐集了許多社會紛爭事件的資料,將其分類後,結果
如表(十)所示。根據表中資訊判斷,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A)檢察官應主動進行偵查的件數共40件
(B)可經由和解方式直接解決的件數共35件
(C)應由普通法院進行訴訟審理的件數共65件
(D)當事人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的件數共7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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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116), C(66), D(570), E(0) #1589367
統計: A(63), B(116), C(66), D(570), E(0) #1589367
詳解 (共 2 筆)
#5808325
(A)檢察官可主動偵查的事項是非告訴乃論,有 25 項。
(B)民事跟告訴乃論皆可和解,故有 75 項。
(C)普通法院一定可以審理民事跟告訴乃論,故至少是75 項(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原則上一審在地方法院,但特殊情形一審會在高等法院)。
(D)民事及告訴乃論皆可調解,故有 75 項。
資料來源:翰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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