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申請人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4條或第266條規定請求退還已繳土地複丈費或建物測量費時,登記機關倘已赴現場辦理整備作業者,如何退還已繳費用?(A)原所繳費用扣除新台幣500元(B)原所繳費用扣除新台幣600元(C)原所繳費用扣除新台幣700元(D)原所繳費用扣除新台幣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