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警察勤務條例第19條規定,警察局基於事實需要,須將個別勤務與共同勤務分別實施時, 得以何者為單位,指派員警專責執行勤區查察?
(A)警備隊
(B)警勤區
(C)駐在所
(D)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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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警察勤務條例第19條規定,警察局基於事實需要,須將個別勤務與共同勤務分別實施時, 得以何者為單位,指派員警專責執行勤區查察?
(A)警備隊
(B)警勤區
(C)駐在所
(D)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