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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相關福利給付標準,下列何者錯誤?
(A)緊急生活扶助者,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點五倍核發
(B)子女生活津貼之核發標準,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 年申請一次
(C)教育補助就讀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
(D)無力負擔訴訟費用者,得申請法律訴訟補助。其標準最高金額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趙小玲 國二下 (2013/10/04)
一.....看完整詳解
3F
活力 小三上 (2021/07/26)

(A)補充:應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B)符合第四條規定,並有十五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得申請子女生活津貼。

子女生活津貼之核發標準,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一次
初次申請子女生活津貼者,得隨時提出。但有延長補助情形者,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兩個月提出。

(D)補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律師費用收據正本及訴訟或判決書影本各一份,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

4F
蒸魚 國一下 (2023/11/09)
第4條

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三、家庭暴力受害。
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
六、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七、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5F
蒸魚 國一下 (2023/11/09)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第6、7、8、11條)

19.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相關福利給付標準,下列何者錯誤? (A)緊急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