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486 是商標法
釋字第 486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88年6月11日
解釋爭點
騎樓所有人既為公益負有社會義務,國家則提供不同形式之優惠如賦稅減免等,以減輕其負擔。
房屋所有權人應提供私有騎樓供公眾通行,得不另發給補償金。關於其法理,下列敘述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