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非屬兩願離婚之形式要件?
(A)書面之合意
(B)法院之公證登記
(C)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D)戶政機關之離婚登記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Ben Hu 大一下 (2013/08/28)
一、如何辦理兩願離婚?民法第1049條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此為兩願離婚的實質要件。至於離婚的形式要件,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其要件有三:a.書面文件(離婚協議書),以求慎重。b.二人以上之證人簽名。指的是有行為能力之人親自或親聞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而事.....看完整詳解
2F
方翔 大一下 (2013/08/29)
交易?
3F
KEI 高二下 (2016/04/17)
都上法院了~哪會兩願
4F
吃貨鯰魚(地特四等社行探花 研一下 (2020/09/09)

(B)的話應該是裁判離婚吧!就如樓上說的,都上法院了怎麼可能兩願離婚?

下列何者非屬兩願離婚之形式要件? (A)書面之合意 (B)法院之公證登記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