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民國104年02月04日
第14條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五年,身心障礙者應於效期屆滿前九十日內 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幾年? (A)五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