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條例施行細則21
經紀業應依本條例第18條及第20條規定,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揭示下列文件
經紀業許可文件
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
前項1-3款文件,得以影本為之
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於代銷經紀業不適用之
3.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暨施行細則之規定,關於代銷經紀業者應於營業處所明顯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