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專技◆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下列何種類營業,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A) 服飾精品店
(B) 書店
(C) 義大利麵店
(D) 生活寢具店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Nick Lin 國二上 (2014/10/29)
第 17 條
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瓦斯、電焊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
炸性或易燃性物品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保險。其因此增加其他住戶投保火災保險之保險費者,並應就其差額負補
償責任。其投保、補償辦法及保險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前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經催告於七日內仍未辦理者,管理負責人或
管理委員會應代為投保;其保險費、差額補償費及其他費用,由該住戶負
擔。

1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下列何種類營業,應投保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