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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
(B)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
(C)拋棄繼承自拋棄繼承時起,發生拋棄之效力 
(D)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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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Hua Liao 國三下 (2013/09/21)
拋棄的方式,須由拋棄人以書狀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如後附之拋棄繼承通知)但不能通.....看完整詳解
12F
新的開始,夢想起飛。 大二下 (2017/03/29)

第 1175 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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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短腿泡芙 研二下 (2021/03/12)

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第 1175 條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 1176 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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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07)

22.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
(A)拋棄繼承應以書面向法院表示之

拋棄繼承經法院函准備查者,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亦即被繼承人死亡時,拋棄人即喪失繼承權。

D)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22.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