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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下列關於公示催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B)公示催告之公告,應經法院裁定後再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或登載於公報,或刊登於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或併用之
(C)申報權利在期間已滿後,而在未為除權判決前者,因遲誤申報期間,故不生申報效力
(D)對於除權判決不服者,得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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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四 大四下 (2014/08/06)
(A)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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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3/05/11)
第 539 條
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公示催告,對於不申報權利人,生失權之效果。

第 542 條
公示催告之公告,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
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第 544 條
申報權利在期間已滿後,而在未為除權判決前者,與在期間內申報者,有同一之效力。

第 551 條
對於除權判決,不得上訴。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公示催告聲請人為被告,向原法院提起撤銷除權判決之訴:
一、法律不許行公示催告程序者。
二、未為公示催告之公告,或不依法定方式為公告者。
三、不遵守公示催告之公告期間者。
四、為除權判決之法官,應自行迴避者。
五、已經申報權利而不依法律於判決中斟酌之者。
六、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款之再審理由者。

18F
ˆ. ̫ . ˆ 大三上 (2023/07/31)
(A)539條
I 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B)542條

I 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C)544條
申報權利在期間已滿後,而在未為除權判決前者,與在期間內申報者,有同一之效力

(D)551條
I 對於除權判決,不得上訴
19F
每天ㄧ點一滴的努力(暫不打 大四下 (2023/12/18)
第 539 條
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A)


第 542 條
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
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B)


第 544 條
申報權利在期間已滿後,而在未為除權判決前者,與在期間內申報者,有同一之效力。(C)


 第 551 條
對於除權判決,不得上訴。(D)



補充
刑訴
協商判決原則不經言辯 不得上訴

13 下列關於公示催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