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皆應投保乘客責任保險;其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定之。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汽車或電車所有人未依規定投保責任險者,公路主管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檢驗、換照或發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