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應該是D
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
十四、取得防焰性能認證之業者,原申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變更申請書(格式如附件十),向專業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一)申請人地址變更。
(二)負責人變更。
(三)公司商業名稱變更。
(四)防焰處理技術人員變更。
(五)防焰物品或其材料種類、品目變更或追加。
(六)工廠或轉包工廠變更或追加。
(七)防焰處理設備、器具或品質管理用機器變更。
(八)品質管理組織或檢查基準等品質管理方法有重大變更。
前項申請之審查,準用第四點規定。
變更事項為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者,得免實地調查,但本部應通知當地消防機關。
45下列何者非屬防焰性能認證業者得直接申請變更登記之事項? (A)負責人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