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購進貨物捐贈政府:依據加值型及非...
第 19 條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1.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33條
所列之憑證者。
2.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
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
不在此限。
3.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4.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5.自用乘人小汽車。
營業人專營第8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
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
營業人因兼營第8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
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
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45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那些項目的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