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下列關於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之敘述,何者符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A)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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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8/22)
(A)A 公開發行公司為加強公司治理,在原有的董事和監察人體制下,另安排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 透過數機關的監督與制衡,可追求公司之最大利益 監察人與審計委員會係相對存在,不可同時存在,故A錯。 證交第 14-4 條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擇一設置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但主管機關得視公司規模、業務性質及其他必要情況,命令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B)甲為律師,某次在 A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選舉被提名為獨立董事之候選人,乙認為甲具有證券交易 法所規定之專業性,但甲持有 A 公開發行公司少數股份,其持股雖低,既為股東即不具有獨立董事之資格,從而該提名不合法 甲律師既無下列情形之一,其應具有被選為...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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