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第 17 條各級政府教育預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及校務發展基金之全部項目及金額,應於年度決算後公開於資訊網路。
45 依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之全部項目及金額,應於年度決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