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國民身分證之製發管理,何者錯誤?
(A)變更役別記載得不申請換領
(B)證上記載已撤催告未換領逕行註銷原證
(C)空白證裁切廢料應隔日集中銷毀
(D)空白證驗收及審核須登錄電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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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9), B(424), C(1326), D(45), E(0) #1028542
統計: A(199), B(424), C(1326), D(45), E(0) #1028542
詳解 (共 5 筆)
#3066066
第 24 條
國民身分證之役別記載變更者,得不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A)
第 25 條
戶政事務所撤銷戶籍登記,致戶籍資料與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不符者,
應催告當事人換領國民身分證;未換領者,逕予註銷原國民身分證。(B)
第 27 條
空白國民身分證經印製裁切賸餘之紙張廢料及已收回註銷之戶口名簿,
戶政事務所應每日集中銷毀。(C)
第 28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國民身分證製發及電腦控管系統,
空白國民身分證及膠膜交貨時,登錄於電腦系統,辦理驗收及審核,
並通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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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273822
每日集中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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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495226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 24 條
國民身分證之役別記載變更者,得不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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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1044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至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A)
第 19 條
國民身分證之役別記載變更者,得不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B)
第 21 條
戶籍登記事項經戶政事務所為撤銷登記,致戶籍資料與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不符者,應催告當事人換領國民身分證;未換領者,逕予註銷原國民身分證。
第 21 條
戶籍登記事項經戶政事務所為撤銷登記,致戶籍資料與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不符者,應催告當事人換領國民身分證;未換領者,逕予註銷原國民身分證。
(C)
第 24 條
空白國民身分證經印製裁切賸餘之紙張廢料,戶政事務所應每日集中銷毀。
第 24 條
空白國民身分證經印製裁切賸餘之紙張廢料,戶政事務所應每日集中銷毀。
(D)
第 25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國民身分證製發及電腦控管系統,空白國民身分證及膠膜交貨時,登錄於該電腦系統,辦理驗收及審核,並通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錄空白國民身分證及膠膜點交後,通報所轄戶政事務所。
空白國民身分證及膠膜展開並登錄後,置入保險櫃保管。
第 25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國民身分證製發及電腦控管系統,空白國民身分證及膠膜交貨時,登錄於該電腦系統,辦理驗收及審核,並通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錄空白國民身分證及膠膜點交後,通報所轄戶政事務所。
空白國民身分證及膠膜展開並登錄後,置入保險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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