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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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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國際法上所謂之卡爾伏條款(Calvo Clause)係指:
(A)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同意因投資契約所引起的糾紛,放棄本國的外交保護,並接受地主國法院的管轄
(B)對於外國人或外國公司財產的徵收,必須符合公共目的及不歧視原則,並給予充分、迅速及有效之補償
(C)國家對於外國人或外國公司造成損害而應負國家責任時,該外國人或外國公司應先用盡當地的救 濟辦法而無效果時,始得要求其本國給予外交保護
(D)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對於被徵收財產的補償,同意以「全部總額解決」方式處理
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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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 103-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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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iWen Huang
國二上 (2015/05/07)
卡爾伏條款是由一阿根庭學者卡爾伏於1868年所提出,認為外國人或外國公司於本國簽定之契約中,可規定若契約引起的任何糾紛,外國人或外國公司應自願放棄自身國家之外交保護權,其本國亦不得行使之,其立論基礎為「國民待遇原則」。然而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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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國際法上所謂之卡爾伏條款(Calvo Clause)係指: (A)外國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