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有關中華民國電子簽證(eVisa)計畫,下列何者非適用對象?
(A)原適用落地簽證國家
(B)原適用免簽證國家
(C)我國之邦交國(教廷除外)
(D)互相改善簽證待遇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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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 B(314), C(62), D(153), E(0) #1965099
統計: A(132), B(314), C(62), D(153), E(0) #1965099
詳解 (共 3 筆)
#3777390
eVisa將提供符合申請資格之非適用免簽證來臺的外籍旅客,自行透過網路申辦簽證的「一站式」(填表申請、信用卡繳費、經審核通過獲發電簽憑證)便捷服務,免除申請人須親自向我駐外館處申辦、等候發件及舟車勞頓所花費的時間與金錢。由於申請人無須繳驗旅行證件正本亦免經面談,外交部業審慎評估該計畫適用對象及審核方式,以兼顧簽證便利及維護國境安全之目的。
經初步規劃,eVisa將分階段實行,首階段開放申請事由以商務、觀光、短期探親或參加國際會議等活動為主,適用對象如下:
1. 原適用落地簽證國家:汶萊、土耳其、馬其頓。
2. 21個邦交國(教廷除外):貝里斯、布吉納法索、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諾魯、尼加拉瓜、帛琉、巴拿馬、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多美普林西比、索羅門群島、史瓦濟蘭、吐瓦魯等21國。
3. 相互改善簽證待遇國家:厄瓜多、秘魯、哥倫比亞。
4. 應邀來臺出席國際會議、賽事或商展等事由而適用「選擇性落地簽證」人士:不限國別。
eVisa計畫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配合政府深化資訊建設的重要施政,該項便捷化措施亦將有助我國爭取更多觀光客來臺。外交部將視首階段實施狀況、成效及洽獲其他國家改善對我簽證待遇的進展,不定期會同相關機關研議擴大適用國家及對象。
倘須申請電子簽證,請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按此進入),有關電子簽證進一步資訊,請詳「電子簽證問答集」專區。(E)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8742DCE7A2A28761&s=F69B91D4FD8E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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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2521
就已經免簽證了本來就不必再多此一舉去辦理電子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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