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請自來,當然不用負責任
§236給付無確定期限,或債務人(乙)於清償期前得為給付者,債權人(甲)就一時不能受領之情事,不負遲延責任。但其提出給付,由於債權人(甲)之催告,或債務人(乙)已於相當期間前預告債權人者,不在此限。
45 甲向乙訂購原料一批,雙方未約定給付期限,乙接獲訂單後未經通知甲,隨即將貨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