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契約要項四十五、 (逾期違約金之計算) 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擇下列 方式之一計算,載明於契約,並訂明扣抵方式: (一) 定額。 (二) 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前項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第一項扣抵方式,機關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其有不足者,得通知廠商繳納或自保證金扣抵。
45.「採購契約要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契約文件包括投標文件及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