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下列何者非屬大法官的職權?
(A)解釋憲法
(B)統一解釋法令
(C)政黨違憲之審查
(D)公民投票案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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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184), C(304), D(10909), E(0) #355345
統計: A(58), B(184), C(304), D(10909), E(0) #355345
詳解 (共 8 筆)
#627211
(D)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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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05
大法官職權包括:1.參加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2.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事項,及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45
0
#1608822
中華民國憲法
第78條(司法院之法律解釋權)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相關解釋】釋2號*釋174號*釋185號*釋188號*釋371號 【相關規定】§114、§117、§171、§173*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相關規定】增修§5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司法院)
(1)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2)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4)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5)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6)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16
1
#3311828
公民投票法107.1.03修正,刪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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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40
法令=法律+命令。 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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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839
解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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