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哪些機關得封鎖火災現場? A.消防機關 B.警察機關 C.建管機關 D 檢察機關
(A)僅 ABC
(B)僅 BCD
(C)僅 ABD
(D)僅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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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9), C(807), D(4), E(0) #1450845

詳解 (共 2 筆)

#6017583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26 條 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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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8297
消防法第26條
1.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得派員進入有關場所勘查及採取、保存相關證物並向有關人員查詢。
2.火災現場在未調查鑑定前,應保持完整,必要時得予封鎖。

消防施行細則第15條
1.檢察、警察機關主管機關得封鎖火災現場,於調查、鑑定完畢後撤除之。
2.火災現場尚未完成調查、鑑定者,應保持現場狀態,非經調查、鑑定人員之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或變動。但遇有緊急情形或有進入必要時,得由調查、鑑定人員陪同進入,並於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中記明其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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